高安市拟核发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(零售)企业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及其实施条例,我局按照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对高安市众康大药房进行审查验收,认为符合《江西省核发〈药品经营许可证〉(零售)分级验收标准(试行)》等规定的内容,拟予发证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自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8日止。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。监督电话:12331 ,通讯地址:高安市锦惠中路253号(市场监管局) 邮政编码:330800 电子邮件:964028786@qq.com
企业名称 | 法定代表人 | 企业负责人 | 质量负责人 | 经营方式 | 企业类型 | 经营范围 | 注册地址 | 仓库地址 | 许可证号 |
高安市众康大药房 | 卢军 | 潘娟娟 | 潘娟娟 | 零售 | Ⅱ级 | 中药饮片、中成药、化学药制剂、抗生素制剂、生化药品(禁止类、限制类药品除外) | 高安市高安大道以北青城林语东区25幢E-012号 | 未设置 | 高安(Ⅱ)207号 |
发证时间:2019-10-28至2024-10-27
发证机关: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